腾鳌实验学校教师发展评价
激励方案(第六次修订)
腾鳌实验学校
2017年7月19日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依据《教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了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让实验学校早日成为学生喜欢、教师发展、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好学校,开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特此制定本方案,此方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评优、聘任的主要依据,并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考核内容及方法(学期考核)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10分)
1、因在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教育部门党纪政法处分,扣10分。
2、不执行上级指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工作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失误者,扣 5—10分。
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事假扣0.5分,旷会扣1分。
4、对于政治学习和读书体会按2、1.5、1、0赋分。
5、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发现以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把学生撵出课堂每次扣1分。
6、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以大局为重,不斤斤计较。出现打架、争执不休、无理取闹、挑拨离间等现象每次扣1—2分。
7、因吸烟、喝酒、赌博影响工作和教师形象者每次扣1分。
8、在学校工作期间,无论是酗酒、打牌、上网玩游戏等活动,每发现一次扣1分,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他人工作一次扣1分。
9、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1—5分。
10、教师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乱罚款,巧立名目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及家长财物的,除如数退还外,每次扣5—10分。
(二)、劳动纪律——出勤(30分)
1、教职工在每周内有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中出,允许1次以内,超出次数每3次计为半天事假。迟到、早退以一节课为标准,中出以2节课为标准。中午回家吃饭教师午休不能超过1个半小时。教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领导教师记录个人不诚信黑名单。
2、教师参加大型集会,升旗仪式等常规活动,发现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不按要求参加者每次扣0.5分,确因身体情况不能参加者要扣0.25分。
3、婚、丧、嫁、产假:本人结婚1至3天假,晚婚另加7天;丧假1至3天;产假按国家规定给假,配偶生孩子护理假15天,女教师哺乳期(一周岁内)每天给1次送奶时间(每次为2节课)。
4、事假1天,扣1分,病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5分,漏岗1次扣2分,确因直系亲属有病住院或卧床不起,需要护理,在完成工作情况下按病假处理。
5、长期(一周以上)病、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遇到法定假日连续计算,此项考核扣到零分为止(旷工除外)。
6、对出满勤者(无迟到、早退、中出、病事假)每月加0.5分,学期最多不超过2分。
注:请假制度
1、教职工迟到、中出、早退与年部主任请假,一天以上假与分管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假向校长请假,无论与谁请假都要经过年部主任同意并妥善安排好工作。
2、中层干部迟到、中出、早退和1天假要与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假要与校长请。
3、副校级领导迟到、中出、早退和3天以内的,要与校长(或书记)请假。3天以上与教育局(或管委会)领导请假。
4、校长(书记)假要与教育局(或管委会)领导请假。
5、每天安排2名领导值班,除早、午、晚外要保证1人值班,放学前要协助考勤员做好如实统计。
6、在学校八小时之内(包括午休),领导和老师都要持假条到门卫,并要有值班领导签字,如果无假条保安一律不放行(特殊情况事后补好假条)。
7、教职工请一周以上病事假,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城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教发2016年77号)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教育教学工作(60分)
1、课时量(10分)
1)初中所有学科以12课时为标准课时,小学以14课时为标准课时,任两个以上学科或跨年级任教的加两课时,改教非本专业加两课时。语文、数学、英语、理化、超过12节课每节加0.05分,其他学科超过10节课每节课加0.05分,年部领导因应急性和突发性工作安排每节课给课时0.05分。
2)理、化、生实验室负责教师加2课时、微机、音、美等功能室负责教师加1个课时,兼职其它校务分工加1—2课时,教研组长加0.5课时,备课组长加0.5课时,体育老师组织课间操每人加1个课时。
3)对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小组和社团的老师,根据人数和活动质量每周加1—4课时。
4)对超课时、临时代课和组织指导课外活动小组老师,按课时多少给予适当补助。
考核范围及办法:
事假、串休要事先自己串好课,否则缺1节扣1分。
2、备课(5分)
1)完成规定的备课量,记5分,每少一课时扣0.5分。
2)每月检查一次教案,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加0.5分,不合格扣0.5分,优秀教案必须为备课组统一集备的导学案。
3)教案无学期计划扣0.5分。
4)无教案或使用旧教案扣5分。
5)学校鼓励老师“三写一评”,即每课写教学设计,每月写一篇课堂实录,每次实录后写一篇教学反思,每周听课后要评课意见。对完成者每月加1分。
3、授课(5分)
1)不候课、上课迟到、早退、中间随意走出课堂,一次扣0.5分。
2)无故丢课一节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3)不接受临时代课或串课,一次扣0.5分,老师之间串课必须经年部主任批准,违反一节扣0.5分(当事人双方)。
4)教师不讲课,随意给学生上自习,一次扣1分。
5)体育课无组织、无秩序、学生自由涣散,一次扣1分。
6)乱课(课堂秩序混乱、学生随意下座、说话、走出教室),老师组织不利、批评学生影响正常教学、教师坐着讲课(有特殊情况者,事先请假)、上课吸烟、接听手机、会客、每次扣0.5分。
7)将学生逐出课堂、学生因迟到不让学生进课堂者每次扣0.5分。
4、作业(5分)
1)按要求留作业,且每次批改人数达95%以上,每少一人次扣0.5分,每多1人次加0.5分。
2)保证批改质量,质量差扣0.5分,堆批、拖批一次扣1分,一次批填多次批改日期,一次扣1分。
3)未完成批改任务,每少一次扣0.5分。
注:语文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数学批改每周不少于4次,外语批改每周不少于3次;物理、化学批改每周不少于2次;政、史、生、地批改每周不少于1次,其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要适当布置书面、口头实践性课外作业,每周不少于1次。
4)体、音、美教师组织的各种小型竞赛、课间操、集会、学校的板报和宣传工作等活动。竞赛及活动未组织好每次扣1分,没有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任务一次扣1分。
5)九年级下学期作业不考核,但考试、模拟试卷和平时测验要100%批阅。鼓励教师筛选题,按质量分别加1分和0.5分。
6)实验课必须及时上,少一节扣1分;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要认真填写和批改,每少一次扣0.5分(批改一次实验报告相当于一次作业)。
5、听、评课(5分)
1)每月听课5节,强调同学科听课,缺1节扣0.5分。
2)弄虚作假者每节扣1分。
3)教研组集体听课应及时评课,无评课记录或不认真,扣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每人0.5分,组员0.25分。
6、继续教育(5分)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录全,主动发言。无记录扣1分。
2)业务学习时,出勤考核与政治学习相同。
7、教学效果(25分)
1)校内可比学科
A、各项奖(12.5分)
年部同类班所任教班级平均分前三分之一为一等12.5分,中三分之一为二等11.5,后三分之一为三等10分。如果老师平均分差在2分之内(包括2分),二等为一等,三等为二等。
二人任教学科,平均分差5分(含5分)以上,一等为二等,二等为三等。
B、三率(12.5分)
(1)优秀率3.5分(前三分之一为3.5分,中三分之一为2分,后三分之一为1分)
(2)及格率5.5分(前三分之一为5.5分,中三分之一为3.5分,后三分之一为2分)
(3)低劣率3.5分(前三分之一为3.5分,中三分之一为2分,后三分之一为1分)
注:1、考试人数以分班人数为准,七年取班级人数的100%,八年取班级人数的95%,九年取班级人数的90%(学校在没有分班的情况,如果重新分班都取人数100%),按单科最好成绩统计。
2、小学部的教育教学工作(60分),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经教职工讨论后自行决定。
3、以上考核以年部为单位按学期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准确。
4、期中考试占40%,期末考试占60%。
(四)、班主任考核
1、班主任按年部每周以德育(安全保健、纪律、卫生、课间操等值周评比)、大型活动(包括年部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学习比例为2.5:2.5:5,按年部班主任人数3:4:3比例分别加6、5、4分,副班主任加班主任的一半分。
2、学校鼓励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管理工作,班主任有优先选择课程、课时、推荐副班主任、优先评选先进或给予奖励的权利。
(五)不考试科目的教学效果(25分)考核,按照学期领导和班主任评议,取政、史、地、生教师成绩,按1:1:1比例,成绩从后向前相对应。
(六)教辅人员的教学工作(60分),按照学期领导和班主任评议,取所有小科教学工作分数,按1:1:1:1比例从后向前相对应,但排名后四分之一在一线老师最末1名后排列。
(七)、领导和中层干部教学工作成绩考核(60分)。
领导干部教学工作成绩可按教职工代表、班主任、教研组长等民主评议等次确定(任课领导也可以按一线老师考核)。
二、其它项目加分扣分(学年考核)
1、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文章或论文,分别按下列标准加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2、获得国家、省、市、县(区)、学校综合先进分别加7、5、4、3、2分,单项先进减半,凭证书只加一次最高分(学校备案存档)。
3、对学校层层选拔推荐的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或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海城市级加2.5分、2分、1.5分(参加初赛未进入复赛相当于校级),校级优质课加1分,鞍山市级加3.5、3、2.5分,省、国家级以此类推。
4、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有关教育系统组织的正规竞赛,学生获得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海城市加1.5分、1分、0.5分,鞍山市加2.5分、2分、1.5分,以此类推。获优秀团体奖海城市加2分,鞍山市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5、对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总分位于前八名,给每名体育教师加0.25总分。
6、对优秀备课组、教研组、年组的教师每人加0.5分(可以重复加分)
7、 学校鼓励老师业务进修,对参加工作10年以教师在学校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脱岗进修6---12个月,对于在职进行读研究生教师,学校将适当报销交通和经济等费用。
8、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经领导班子议定在考核时酌情给予加5-10分或扣5-10分。
9、全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病假2个月、缺课20节以上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和考核优秀。
10、因公事病休、经组织同意离职学习人员及产假人员参加年度考核,除犯错误受到纪律处分外,可按合格对待,但不评定为优秀。因病在家休息超过6个月未上班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1、学校将设立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单项奖,设立教学教研成果(可以教研组、备课组)等集体奖,一般情况下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教师节或开学典礼表彰,学校还将设立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感动校园人物,不定期在“七·一”和“元旦”等节日上表彰,以此用来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12、考核部分居于前50%、40%、30%、20%、10%,具有推选年度、校级、县级、市级、省级优秀资格。各类先进由年部提出人选后,由年部领导及教职工代表和年部全体老师投票各占25%,考核成绩占50%排出名次,相同者教职工代表优先,选定人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说明:每学期折合成50分,再加学年考核即为本人年度考核。学期考核以年部为主,政治及职业道德以支部为主,年度考核以办公室备案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
三、其它事宜
1、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记入老师考核档案,不享受学校绩效奖励。
1)不服从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或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造成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4)品行不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一学年旷工累计15天以上或事假40天以上、缺课40节以上的。
6)受学校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在社会上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刑事拘留以上刑事处罚的。
7)受上级教育纪检部门处分的老师。
2、对年满55周岁的一线任课教师,在完成工作情况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考核”(60分)不做具体要求。对距法定退休还有1年以内的教师确因身体或心理需要休息和治疗,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班子会议商讨,实行弹性工作制。(少于半年可以不安排工作,多余半年的适当安排工作,在完成工作情况下,不坐班)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王建忠 卑贵江
副组长:胡长富 王晓斌 杨杰 王东 方清彦 王冬梅 孙颖 杨哲
成员: 中层干部 教职工代表
五、考核时间:
第一学期从8月24日----1月24日
第二学期从2月24日----7月24日
本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如果此方案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相悖,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准。本方案每学年至少修订一次,使其日臻完善。
腾鳌实验学校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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